(2)该集团于本期间内表现不佳的食肆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亏损。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32号),称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在威宁县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需要指出的是,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据通告,威宁县振西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商标:凤球唛和图形,规格型号:200 克/袋,生产日期:2024-02-28)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对该企业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留样室等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产品库存。经调查,该企业共委托生产了上述批次“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120箱(40袋/箱)。由于经销商已全部销售完毕,已进行召回,共召回产品6箱19袋。
南都记者了解到,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淀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硫使用过量。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需要提及的是,南都记者留意到,此次涉案的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早先也曾被通报过生产的大豆油不合格。通报显示,该公司2016年6月24日生产的一级大豆油在东莞市佰嘉惠商业有限公司检出酸值项目不合格。
采写:南都记者 黄芳芳股票配资策略